关于张荣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199-4013)的遗失声明
张荣苓因保管不善,将2-31-199-40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苓
2020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