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199-401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15

关于张荣苓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199-4013)的遗失声明

张荣苓因保管不善,将2-31-199-40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苓

2020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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