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晓磊不动产登记证书(产籍号:42-90-102-1051)的遗失声明
张晓磊因保管不善,将(42-90-102-1051)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25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2020年 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