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也申请继承张国利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1-64-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02

公示名头

关于张也申请继承张国利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1-64-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也因申请继承父亲张国利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71-64-4021)、坐落于:铁东区联盟街15-21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71-64-4021,建筑面积为:49.8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国利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国利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国利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国利的独生女是张也。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03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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