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畅产籍号(2-20-196-203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2-02

关于周畅产籍号(2-20-196-203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周畅因保管不善,将(2-20-196-20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畅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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