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头
关于蔡小兵申请继承蔡忠贤、张凤兰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12-109-3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蔡小兵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蔡忠贤、张凤兰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12-109-3041)、坐落于:铁东区新光街23-32号,(产籍号为:1-12-109-3041,建筑面积为:142.1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蔡忠贤、张凤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蔡忠贤、张凤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凤兰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2月9日至2021年03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