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彬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15-167-1043)的遗失声明
孟彬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15-167-10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彬
2020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