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乃虹申请继承胡武林与于久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82-12-404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3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胡乃虹申请继承父亲胡武林名下与其母亲于久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82-12-4043、坐落:立山区灵山站南街326号、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胡武林与于久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胡武林与于久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于久华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01月2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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