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紫瑶申请继承魏秀玲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90-95-21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2

公示名头

关于李紫瑶申请继承魏秀玲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90-95-21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紫瑶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李君、魏秀玲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其中属于魏秀玲的遗产份额(产籍号:42-90-95-2112、坐落于:高新区千山路268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42-90-95-2112,建筑面积为:106.5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魏秀玲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魏秀玲的独生女是李紫瑶。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2月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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