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瑞增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20

关于王瑞增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王春萍于2020年10月2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房登记,经查询登记簿,王瑞增2000年7月7日参加房改办证时已故,死亡日期为2000年2月1日,所以购房人不能是王瑞增.购房人应是王春萍.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更正单,申请更正将购房人改为王春萍。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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