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瑞增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王春萍于2020年10月2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房登记,经查询登记簿,王瑞增2000年7月7日参加房改办证时已故,死亡日期为2000年2月1日,所以购房人不能是王瑞增.购房人应是王春萍.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更正单,申请更正将购房人改为王春萍。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