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敏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黄敏于2020年10月1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商品房),申请人提供了商品房购销合同、住宅安置单。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