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秀梅申请继承李世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10-31-1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10-16

公示名头

关于赵秀梅申请继承李世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10-31-1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秀梅因申请继承其独生子李世明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42-10-31-1012、坐落于:千山区大孤山铁北西街33栋1层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42-10-31-1012,建筑面积为: 51.2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世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世明的父亲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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