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于润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4-37-2071)的遗失声明
淳于润霞因保管不善,将1-44-37-20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0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