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石新凯申请继承其父亲石维利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69-180-1101)、坐落:铁东区平安街42甲栋10层57号、建筑面积:82.3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石维利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石维利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石维利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01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