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庆文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58-459-1033)的遗失声明
吴庆文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58-459-103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