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克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7-154-3062)的遗失声明
宋克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7-154-30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克
2020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