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石晓光因申请继承其父母石廷文、刘丽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69-149-2021)、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14

公示名头

关于石晓光申请继承石廷文、刘丽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69-149-2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石晓光因申请继承其父母石廷文、刘丽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69-149-2021、坐落于:铁东区长大街55-22,产籍号为:1-69-149-2021,建筑面积为:60.7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石廷文、刘丽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石廷文、刘丽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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