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刚艳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5-115-302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11

关于刚艳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5-115-3023)的遗失声明

 

刚艳丽因保管不善,将(1-45-115-30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刚艳丽

2020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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