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继英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8-31-1021)的遗失声明
王继英因保管不善,将3-58-31-10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继英
2020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