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勇不动产权证书1-18-60-1051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9-04

 

关于彭勇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319626

彭勇

1-18-60-1051

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