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头
关于张桂云申请继承张同庆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23-86-1031)的征询异议公示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桂云申请继承其配偶张同庆名下与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同庆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23-86-1031)、坐落:铁东区南胜利路56-13的不动产,产籍号1-23-86-1031,建筑面积为:95.1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同庆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同庆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