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博产籍号为:44-46-52-3151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8-17

关于李新博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Y58385

李新博

44-46-52-3151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