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坤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0-178-2071)的遗失声明
刘坤因保管不善,将(1-20-178-20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27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