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枫、李光翔申请继承王枫名下与李岗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李岗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2-12-424-3072)、坐落:铁西区民北街9-62号、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岗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岗的父母均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李岗与王枫的独生子是李光翔。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8月5至2020年11月5)。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