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庆不动产权证(产籍号:3-19-264-2041)的遗失声明
张家庆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19-264-204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13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2020年 7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