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敏申请继承谭德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27-180-303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2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高敏申请继承其名下与其配偶谭德生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谭德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3-27-180-3031、坐落:立山区鞍千路86栋3层98号、建筑面积:54.8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谭德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谭德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高敏与谭德生的独生女是谭诗儒。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7月29至2020年10月2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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