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有德(产籍号1-50-75-3073)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22

关于杨有德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杨有德于2020年7月2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动迁还建登记,经查询登记簿,房改审批表中杨有德及其配偶黄亚宣姓名与现实身份证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更正材料),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1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7月  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