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金霞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苏金霞于2020年7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2-144-1071,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23栋7层29号,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中买方签名项有涂抹,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77567、明达财富国际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