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0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14

关于王振海不动产权证书

的遗失声明

 

王振海因保管不善,将(2-50-301-10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30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振海

2020年7 月1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