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毅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42-126-24-1052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14

关于韩毅不动产权证书

的遗失声明

 

韩毅因保管不善,将42-126-24-10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3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0年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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