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国彪征询更正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7-09

关于陈国彪征询更正的公示

 

申请人陈国彪于2016年12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类型)登记,因(存在异议的相关事项),申请人提供了:结婚证。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7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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