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达莉,刘晓丹,将坐落千山区千山中路389栋18层36号,产籍号:42-77-57-1182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现申请作废。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7日至8月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