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佟知如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佟知如因保管不善,将(1-32-172-20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27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佟知如
2020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