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忠豪因继承其父母赵凤岗与张素清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南长甸街46-37号,产籍号为:1-72-28-2031,建筑面积为:60.55平方米。被继承人赵凤岗与张素清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赵凤岗与张素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张素清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