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红旗拖拉机厂四处房证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22

   房屋所有权人:市红旗拖拉机厂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立山区灵山四处房产证遗失,该房屋产籍号为 3-88-66 ,产权证号:鞍房执字第02693号, 建筑面积:601.31平方米,用途为锅炉房; 产籍号为 3-88-205 ,产权证号:鞍房执字第02468号, 建筑面积:423.25平方米,用途为锅炉房;产籍号为 3-88-63 ,产权证号:鞍房执字第02446号, 建筑面积:507.09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产籍号为 3-88-73 ,产权证号:鞍房执字第02204号, 建筑面积:537平方米,用途为招待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2日~7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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