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丹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遗失声明
陈丹因保管不善,将(1-2-81-20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13日)后,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