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声明
土地使用权人:鞍山市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铁东区南中华路, 土地证号:鞍国用(2009)第Z10601351号,面积:38.6㎡,用途: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3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