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11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福顺、郑秀梅因保管不当,将产籍号为2-53-182-4032坐落于铁西区环钢路182-71号面积为44.91㎡、第20080827001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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