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亦丰42-87-53-202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03

关于田亦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田亦丰因保管不善,将(42-87-53-202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3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田亦丰

2020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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