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君房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屋所有权证遗失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26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刘世君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为3-53-30-2061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16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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