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晓兰(产籍号42-87-66-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2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岳晓兰因保管不善,将(42-87-66-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9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晓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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