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董强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董明生与周素英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北胜利路184-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3-177-1012),建筑面积为:36.350平方米。被继承人董明生与周素英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董明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周素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董明生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8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0412-2692013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