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张宏鑫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5-19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宏鑫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22-426-219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9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宏鑫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0年  5 月 1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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