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李树仁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鞍国用(2000)字第401107号,座落于千山区宁远镇二台子村,宗地面积为:4699平方米,使用性质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6月2日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