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买受人:宋岩,将坐落千山区通达路32栋17层90号,产籍号:44-40-24-117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遗失,现申请办理房屋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