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沈贵斌、王国玲、沈琪涵申请继承沈延波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57-189-4042)、坐落:铁东区工人街17栋4层2号、建筑面积:117.7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沈延波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沈延波的父母均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沈延波的独生女是沈琪涵。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