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志奇,将坐落;铁东区五一路1-54,产籍号:1-31-133-407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28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