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配偶姓名更正公告
权利人:杜春海(身份证号:21030319410727163X ),产籍号2-15-230-7071,面积:52.22平方米。权利人在办理房屋买卖时,经审核发现其配偶杨庆芳在参加房改时房改单位工作人员误将其姓名写为杨庆芬,实为杨庆芳。其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情况属实,无疑义。现我中心对于上述申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公告日期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7日),公开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