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崔涛申请继承其母亲刘桂清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15-142-3022)、坐落:立山区立山字2所3-37、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桂清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桂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6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