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敏申请继承其母亲刘淑云名下与其父亲赵平阶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赵平阶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74-100-2071)、坐落:铁东区长兴街86栋7层34号、建筑面积:95.3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平阶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平阶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4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3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