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天福产籍号(1-69-183-1126)婚姻不实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0-01-21

婚姻不实异议公告

 

我中心于2020年1月14日受理了房屋产籍号为1-69-183-1126的动迁还建房屋申请,申请人刘天福提供1992年1月20日离婚证并办理单独所有登记。而樊素芹在2008年办理房改购房所有权登记时提供的2006年夫妻双方户口本并办理了刘天福与樊素芹夫妻共同共有的产权登记。申请人两次提供的婚姻材料相悖,申请人刘天福声明现提供的婚姻真实、合法、有效,并退出了樊素芹的房改工龄,提供了退工龄的收据,如有不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现经刘天福与樊素芹双方当事人约定此房屋产权为刘天福单独所有,。我中心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在15日(2020年1月21-2020年2月1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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